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麦爸:好评
适合度假,配套设施有待提高。希望能更好!
会员6573:好评
周边没有任何配套,太不方便了
会员2756:好评
早餐样非常多,我是让送到房间里的,单人的我觉得两个人吃都可以,酒店提供加床,环境非常好,带孩子来在湖边好好放松一下,停车场地上地下都有,挨着湖边溜溜的时候发现可能有温泉,但是还没有建好,希望不要浪费了,当初的设计者非常用心,整个环境设计的既商务,又慵懒,工作人员服务也非常棒 还有这里好适合办婚礼啊。。就是不知道价位什么样